为加强集团公司监事会监督管理工作,自2018年3月20日至4月20日,集团公司法务审计部组织人员对各子公司及柳林、文博、市政项目部合同管理情况、财务及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对于本次监督检查工作,集团各项目部及各子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人员查看了2017年度已签订的合同管理及履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业务开展情况、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收集基层员工对经营层的评价意见、监督企业重要事项。
整体来看,集团公司各项目部及各子公司均能按照《合同法》、《集团公司监事会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进行合同和财务管理,均能按照集团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开展工作,重大事项均能按照程序进行决策,全年没有出现重大法律诉讼情况,基层员工对经营层评价良好。
本次检查共调阅查看各类合同988份,主要问题是合同管理过程中会签、用印、变更、履行、交底中的细节问题以及公司会议记录及时性、完整性问题。检查人员在现场把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项目部和子公司,并指导各单位按要求立即整改。
集团公司监事会有效发挥了监督制衡作用,推动各单位依法合规经营,促进了企业内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夯实了管理基础。同时,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能够及时预警企业的重大风险,有效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发挥警示作用,规范各单位负责人的履职行为。总体来看,集团公司监事会发挥了“有形监督、无形约束、成果隐形、影响深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