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及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年度汇算工作安排,我单位员工个人所得税汇算工作将在五月份开展。为做好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第一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工作,现将相关政策及汇算申报操作指引整理如下,请及时阅知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操作。
一、准备工作
(一)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核实个人综合所得收入
1、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各大手机应用市场均可下载,请注意识别是否为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应用),如您未使用过“个人所得税”APP,请先注册点击人脸识别认证注册(大厅注册码注册需前往办税大厅获取),然后登录APP;
2、点击【我要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3、选择【2019年度】,勾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类型,即可查询2019年度“收入合计”、“已申报税额合计”及2019年每月个税申报明细。
(二)核实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保足额扣除。
1、如果您2019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包括包括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尚未填报,请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常用业务】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补填信息。
2、如果您2019年度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误,请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常用业务】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年份】为2019年,查看相关信息后进行修改或作废相关信息。
二、如何办理年度汇算
(一)简易申报
1、适用人员:2019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税款的教职工。
2、办理步骤: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自动进入简易申报流程,显示【简易申报须知】等待几秒,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进入申报界面,选择或确认【任职受雇单位】,可点击【查看收入纳税数据】查看收入纳税明细数据,确认个人基础信息、已缴税额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完成申报。
(二)标准申报
1、适用人员:需办理年度汇算但不符合简易申报条件的教职工。
2、办理步骤:
(1)登录个税APP后,点击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2)选择填报方式。填报方式有2种选择,建议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也可选择【自行填写】。如有需要,申报前可点击【查看收入纳税数据】查看“收入纳税数据”和“专项附加扣除采集记录”。若对收入纳税信息有异议,可对收入明细进行“申诉”或“删除”,确认无误后,点击【开始申报】。
(3)阅读申报须知。根据不同填报方式,标准申报须知分“使用已申报数据”和“自行填写”,认真阅读后,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4)确认基本信息。仔细核实“个人基础信息”及“汇缴地”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5)核对收入和税前扣除。如果选择“使用申报数据填报”,则系统会自动带入综合所得中的“工资薪金”,此处应特别注意“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的选择,因为不同计税方式会导致税额不同,您在正式提交申报前可比较选择最优计税方式。具体方法为:点击“工资薪金”进入【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可选择将奖金【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选择【单独计税】,然后返回申报界面查看不同计税结果。因系统不自动带入综合所得中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若您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请点击【劳务报酬】,再点击页面右上角【新增】,选择通过【查询导入】或【手工填写】完善劳务报酬所得收入情况(稿酬所得参照以上操作)。再次核对“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等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点击【下一步】。
(6)核对应退(补)税额,提交申报。系统根据填报的各项目信息,自动计算出“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已缴税额”,并在页面左下方显示“应补税额”或“应退税额”,确认后点击【提交申报】。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确认提交】。
(7)办理“免申报”或“退税”或“缴税”。①免申报操作: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如需补税的,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年度汇算需要补税金额≦400元,且依法预缴税额的,点击【享受免申报】,确认提交。②退税操作: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如需退税的,在退税页面点击【申请退税】,选择绑定的银行卡,点击【确定】。③缴税。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如需缴税,在缴税页面,点击【立即缴税】完成缴款。您可选择申报后立即补缴税款,也可在汇算清缴截止日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缴款。
三、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相关解答网址
若在办理过程中有相关政策疑问等,可查询以下网址:
1、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政策百问百答
https://12366.chinatax.gov.cn/zqdetail/getcontentPage?lmbm=2d05f99896e041c2a06a1d8a77f18ee1&contentId
=64b2d988c09d4f879d4aa14f25deeca2&logoid=e48cc09d6752e977016755358f0b005d
2、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操作指引(个人自行申报手机APP端详细图解)
https://12366.chinatax.gov.cn/zqdetail/getcontentPage?lmbm=2d05f99896e041c2a06a1d8a77f18ee1&contentId
=4f15a806bf1e4f1c84bd3705e27c1ab2&logoid=e48cc09d6752e977016755358f0b005d
四、注意事项
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是您本人以纳税人身份与国家税务总局办理的清算业务,请您务必按要求完成年度汇算退税或补税,以免给您本人造成经济利益损失或带来纳税风险。
2、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负有自行申报义务,应当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在汇算申报中如有疑问或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集团公司财务会计部。